為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職能,保證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的貫徹落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有效防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確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睢寧縣于近期出臺了《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辦制度》。
《制度》堅持實事求是、高效務實為督查督辦工作原則,明確了全縣17個鎮(開發區)及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為督查督辦對象,督查內容包括各鎮(開發區)、各部門年初與縣政府簽訂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狀、縣食安委成員會議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群眾投訴舉報的、新聞媒體披露的食品安全事件等8項內容,強調督查工作可采取實地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檢查、電話催辦等多種方式進行,并明確了不同性質的督查結果將采取不同形式的處理。
閱讀下一篇
睢寧、銅山、沛縣部署“兩節一會”期間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