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責任明確,網格管理。完善食品安全責任機制,區、鎮、村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安全責任到人,目標分解到位,配合聯動的監管責任體系,由村食品安全信息員對本轄區內食品經營情況進行摸底,建立檔案和臺帳,逐級整理上報。二是超前預防,嚴格自律。從建立超前預防機制入手,與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對經營者開展行政指導,引導規范經營,牢固確立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三是重點監控,信息公開。將肉類、酒類、兒童食品等副食品作為監管重中之重,對農村集貿市場、農村小商店、小作坊等部位進行重點監控,同時注重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并依托區食安委辦定期發布,方便群眾及時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