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市中小學開學,這兩天不少學生家長致電本報詢問,學生如何參保,能享受哪些優惠政策,參保后如何就醫等。
醫保雪中送炭
家住賈汪區夏橋辦事處的小武同學今年13歲,不幸得了再生障礙性貧血,母親沒有工作,父親雖有工作但長期請假帶他看病,因此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去年8月,小武的父親為小武辦理了醫保手續,至今,小武在徐醫附院門診報銷7000多元醫療費。“如果全部自費的話,家里負擔會很重,這個好政策幫我們解決了大難題。”小武父親說,他身邊不少人看到他家的情況,都打消疑慮積極參保。
據悉,今年7月起,我市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比例有了大幅提高,新政策凸顯出許多亮點:財政補助在原有基礎上每人每年增加20元,對于屬孤兒的在籍學生,財政給予全額補助220元,個人不用繳費;門診補助和住院報銷比例均有提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10萬元;另外,少年兒童和老年人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再提高5%。
參保優惠政策
學生如何辦理參保手續,繳費標準如何?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說,市區在校學生不限戶口、年齡等條件,以在校學習為準,由學校組織統一參保。不在校的少年兒童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每年9月至11月為申報繳費續費時間,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20元,由財政和家庭共同承擔。
具有我市市區戶籍的在校學生且為獨生子女(含計劃內非獨生子女),按每人每年100元標準繳費,財政按每人每年120元予以補助;其中職校、中專、技校在校學生每人每年繳納100元,財政補助80元,學校補助40元;學校在籍學生屬低保、特困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員,每人每年繳納60元,財政按每人每年16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具有我市市區戶籍在校生且為非獨生子女,每人每年繳納140元,財政按每人每年80元予以補助。14周歲以下獨生子女,其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父母雙方單位各報銷50%,父母一方有工作,單位全部報銷。參保學生就醫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享受醫保補助后,個人自付部分可以按有關規定報銷比例,由學生父母雙方單位再予以報銷。以上情況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下轉第2版)
病救助會更多
花季少年小萌突患白血病,今年4月看病花去十多萬元,令家人欣慰的是,小萌在出院結賬時獲得了4萬元的統籌基金支付,因為小萌去年在學校參加了醫保。
據市醫保中心介紹,只要是符合規定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都可以按規定的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報銷。其中門診,在選定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補助30%,一個統籌年度內最高補助限額為200元;而住院,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超出起付標準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對于門診特殊病種的尿毒癥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的門診醫療費用,按照住院醫療待遇規定予以補助。癌癥放化療以及少兒門診大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年最高補助限額為6000元。同時,患上述兩種及兩種以上疾病的患者,在單病種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基礎上,再增加3000元補助。
另外,門診、門診特定項目、少兒門診大病、住院、家庭病床等,同一統籌年度內所有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第一年為8萬元,以后繳費每增加1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增加5000元,但最多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