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推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在京召開,這是2007年全國“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開展以來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性會議。中央綜治委副主任陳冀平強調,創建“平安醫院”是優化醫療執業環境、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重要舉措。要依托創建工作平臺,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大力化解醫療糾紛。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將創建活動納入地方整體工作目標和平安建設總體規劃。各級綜治委(辦)要加大對創建活動的指導協調,健全領導機構。各級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醫院安全管理,認真做好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健全醫患溝通制度,規范投訴管理,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各級公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醫院場所的治安管理,接到醫院報警,要迅速調派警力趕赴現場,依法妥善處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對圍堵醫療機構、毆打醫務人員、限制醫務人員自由、打砸醫療設備、違規停尸鬧事等擾亂醫療機構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果斷處置;對涉及“醫鬧”的刑事、治安和涉黑案件,要列為工作重點加大偵辦、查處力度,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堅決將涉案人員繩之以法;公安部門還要研究將醫院門急診等重點部位納入公共場所,制定相應的治安管理措施。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加強組織機構建設、人員隊伍建設和制度機制建設。
各級保監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做好理賠工作,監督承保機構及時足額支付賠償,形成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保險理賠互為補充、互相促進的良好局面。各級民政部門要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做好對棄嬰、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醫療救助工作,解除醫院救治社會困難人群的后顧之憂。各級宣傳部門要客觀、公正地報道醫療糾紛及“醫鬧”事件,引導群眾科學、客觀認識和對待醫療工作,為創建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要研究協調醫療糾紛處理的相關法律規定,對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責任問題進行進一步研究。
據統計,目前全國已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6個地市啟動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工作。
衛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張茅,司法部副部長郝赤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周延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黃雙全出席會議。會議由衛生部副部長馬曉偉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