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起,河南省農村參合兒童如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兩類疾病6個病種,將被列入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重大疾病救治范圍,在規定的限額醫療費用內可報銷90%,而且醫療費用可待患兒出院時才支付。
河南省衛生廳今天召開新農合統籌補償政策新聞通氣會表示,凡0~14周歲的本省參合兒童,患有急性白血病兩個病種和先天性心臟病4個病種,在救治醫院就醫并按規定治療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均可向當地新農合經辦機構提出救治申請。
該省規定,兒童白血病救治采取單病種限額付費,先天性心臟病救治則采取單病種定額付費。此外,在限額標準以內的醫療費用,新農合補償比例為70%(不再設起付線),省民政部門將報銷20%。
以先天性房間隔缺損為例,省級救治醫院定額付費2.2萬元,而患兒家長只需按照標準一次性繳納10%即2200元,如果治療費用超出了定額的2.2萬元,這些費用由定點救治醫院承擔。如果是在市縣級救治醫院治療,費用則更低。
過去結算都是先個人墊付,再到當地的新農合經辦機構報銷。為了減輕患兒家長的經濟負擔,今后患兒出院時,家長只需按照實際醫療費用的10%結清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新農合及醫療救助補償費用先由救治醫院全額墊付。
河南省衛生廳廳長劉學周解釋,起始年齡為0歲是為了讓參合農民最大程度受益,新農合統籌補償堅持母嬰捆綁補償政策。比如一個嬰兒3月份出生,出生后4個多月才發現患有某種先天性心臟病,可他已經錯過了籌資繳費參合的時間,但只要他的母親參合,就可以參合母親身份提出救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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