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轉 (都市晨報 訊) 為促使醫、保、患三者之間關系協調發展,保障參保人員切身利益。昨日上午,市醫保中心與我市12家三級醫療機構,27家二級醫療機構,146家一級醫療機構及63家定點零售藥店簽訂新的服務管理協議。
2010年簽訂的醫保服務協議即“老協議”,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0年檢查參保病人住院病歷違規費用221.06萬元,發放黃牌警告通知單14張。
據了解,昨日簽訂的新的服務協議在原“老協議”基礎上作了較大調整,突出了管理的重點。新協議除適用于職工醫保管理外,同時也適應于居民醫保、工傷和生育保險、六級以上殘疾軍人醫療保障。對于居民醫保、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管理內容和職工醫保相同的部分,進行合并,不同的部分單獨成章,將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工傷和生育保險納入同一協議進行綜合管理。新協議規定,如定點醫療機構作“暫停協議、取消定點資格”處理,即包括暫停或取消該定點醫療機構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工傷和生育保險協議或定點資格。
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稱,隨著總額預付結算辦法的出臺,定點醫療機構自我管理的積極性將會提高,過度醫療現象將會減少,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將能得到一定控制。但是推諉、拒收醫保病人,醫療服務質量下降等新問題將隨之而來。因此,對于推諉、拒收參保人員,減少必要的醫療服務是醫保中心今后管理的重點問題,“新協議加大了處罰力度,按照違規行為性質嚴重程度,規定了一票否決項和黃牌警告項等等,并實行了違約金制度。”
“下一步,醫保部門將繼續強化監管措施。”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將對各定點單位執行醫保政策和履行醫療服務協議的情況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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