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2月10日發布通知,要求加強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現制售假藥的行為,將予以公開曝光并依法追究責任。
該局下發的《關于嚴厲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制售假藥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已經查證屬實藥品生產企業生產銷售假藥的,一律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托生產、已停產企業參與生產假藥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藥品經營企業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通知》強調,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凡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查,并予以曝光;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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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藥企被立案查處
日前,公安部統一部署開展打擊制售假藥犯罪活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查發現,蕪湖三益制藥有限公司、江西福仁堂藥業有限公司、四川泰山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四川錦云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4家藥品生產企業涉嫌生產銷售假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福安藥店、包頭市昆區博康藥店、陜西省榆林市老醫協藥店、榆林市榆陽區園明藥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衛同仁藥業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十九分店、烏魯木齊市沙區相祖平價藥店等6家藥品經營企業涉嫌銷售假藥。目前,這10家企業已被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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