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綜合報道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月15日發布通報稱,目前尚未發現紅牛飲料存在質量安全問題,消費者按照標簽標識的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要求使用是安全的。
近日,有關保健食品紅牛飲料標簽標識與批準證書內容不符,涉嫌非法添加等報道引起社會關注。北京、山東、湖北、哈爾濱四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組織對紅牛飲料11個批次的產品進行了抽檢,尚未發現存在質量安全問題。
關于紅牛飲料中所含的苯甲酸鈉和咖啡因兩種原料同時使用是否會危害健康的問題,專家組研究論證認為,這兩種原料按照批準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消費者按照標簽標識的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要求使用是安全的。
關于紅牛飲料原料標注的合法性問題,核查結果顯示,紅牛飲料是1997年申報批準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為抗疲勞;批準證書只載明主要原料,未載明苯甲酸鈉、檸檬酸鈉、胭脂紅、檸檬黃等,符合當時的有關規定。
檢查中發現,紅牛飲料生產企業在標簽標識等方面存在不規范問題,即批準物質為維生素PP,可起到該維生素作用的物質包括煙酸和煙酰胺,而紅牛飲料標簽標識為煙酰胺。目前,監管部門已責令其限期改正。
據悉,國家藥監局目前正在加快推動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法規政策建設,開展保健食品市場專項整頓、保健食品清理換證等活動,規范保健食品標簽標識,并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夸大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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