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衛生部日前就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2~2015年)向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衛生廳(局)征求意見。此次發布的規劃征求意見稿提出,未來3年~4年,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應當設立精神科門診,有條件的機構可設置病房;每10萬人口配置7名~8名精神衛生專業人員,其中精神科(助理)執業醫師2名~2.5名、注冊護士4名~5名。員工總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企業應當配備合格的心理咨詢專業人員。
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15年,95%以上的縣(市、區)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開展精神衛生相關服務,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應當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全科醫師或護士承擔精神衛生防治任務。
征求意見稿就加強各類人群心理健康教育和行為干預提出具體要求。衛生部門負責建立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隊伍,90%以上的省(區、市)、60%以上的市(地、州)組建心理危機干預隊伍,100個城市建設心理援助熱線電話。教育部門應當要求學校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人員和機構,指導學校在青少年學生中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征求意見稿提出,要確定并定期調整基層精神病基本用藥,進一步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改革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按天支付精神疾病住院費用的方式,逐步探索用總額預付、按人頭支付、按服務單元支付等方式,促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院內外治療有效銜接和延續,逐步減少急性期患者平均住院日到合理水平。各地要結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重性精神疾病診療費用報銷的實際情況,通過醫療救助等渠道,幫助生活困難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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