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買酒可查“酒身份證”
全程導醫網訊:記者昨日從市商貿局獲悉,市民在買酒(啤酒除外)時,可主動查看商品隨附單。對沒有隨附單或貨單不符的,可向酒類監管部門舉報。
據介紹,旨在打擊假酒的“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從7月1日開始實施。隨附單制度是規范酒類流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過隨附單,可以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便于監管部門檢查,便于消費者識別真偽。根據該制度,除啤酒以外,白酒、紅酒等酒類在流通過程中都必須帶有酒類流通隨附單,流通過程中的任何環節都須在隨附單中記錄在案。隨附單由商務部門按照商務部下發的帶有防偽標志的表樣印制,單上印有生產批號、日期、品名、規格及12位阿拉伯數字編號。
商貿局有關人士表示,按照規定,今后酒類在上市流通時,批發經營者須開具隨附單,且要單隨貨走;酒類零售經營者(含賓館、飯店等)應主動索取隨附單,要一貨一單;批發、零售經營者不得重復使用、轉借、代開、偽造和買賣隨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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