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綜合消息:《精神衛生法》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的配套規章制定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其中,《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有望近期出臺。
目前,《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正在征求專家修改意見,隨后將呈交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負責人表示,嚴重精神障礙是一個法律概念,而非專業診斷名稱,在法律實施中,需要明確具體病種。納入報告體系的病患根據法律將享有基本藥物維持治療、康復訓練、家屬看護培訓以及免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權益,在有危險性時可實施“非自愿住院”。在《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性情感障礙、癲癇性精神病等疾病被列為需要報告的嚴重精神疾患。具有精神障礙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為責任報告單位,精神科執業醫師為責任報告人。
從相關部門獲悉,與《精神衛生法》配套的心理治療技術規范已形成草案,由司法部負責制定的精神醫學鑒定工作相關配套文件也已形成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