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熱點:8月11日,徐州市衛生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參合住院病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在貫徹落實《徐州市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高值醫用耗材的范圍、采購和使用管理規定、高值醫用耗材結算辦法,要求切實加強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監管。
(一)嚴格執行高值醫用耗材結算辦法
參合住院病人甲類和乙類高值醫用耗材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和保底補償范圍,其中甲類高值醫用耗材按照100%進入可補償范圍,乙類高值醫用耗材按照 50%比例進入可補償費用。通知要求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做好高值醫用耗材名稱、單價、用途等診療項目的標記工作,并經經辦機構嚴格審核高值醫用耗材診療項目。
(二)強化監管職責
通知要求將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作為采購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的第一責任主體。醫院院長負總責,并要求安排專門科室和人員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評估,加強對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控制,形成從準入到臨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過程綜合管理機制,對使用情況異常的科室、人員進行分析、點評,及時糾正不合理使用等行為,切實減輕參合病人的醫藥費用負擔。
(三)加強監督檢查
通知提出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定期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使用專項檢查,對各定點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進行通報,并將高值醫用耗材使用與新農合補償經費撥付掛鉤。各地經辦機構同時加強對參合病人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的監控,對于定點醫療機構違反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管理規定,給新農合基金和參合病人造的損失,可按照參合病人所使用高值耗材的3倍扣減新農合補償費用。對數額較大的病人要逐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給予及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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