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至6月30日,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申領專屬健身卡。
為鼓勵我市參保職工更多地通過運動強身健體,推動醫療保險從疾病保險向健康保險發展,市人社局、體育局等部門聯合擬定方案,將個人醫保賬戶與專屬健身卡掛鉤。凡上一年度未使用職工醫保統籌基金,且個人醫保賬戶累計超過1000元的參保人員,均可申領“專屬健身卡”,可按定額標準將醫保個人賬戶往年結余的部分金額一次性劃轉記入健身卡后用于健身消費。
申領金額規定,賬戶余額區間在1001元至2000元之間的,最高申領500元;賬戶余額區間在2001元至5000元之間的,最高申領1000元;賬戶余額區間在5001元至10000元之間的,最高申領2000元;賬戶余額在10001元以上的,最高申領3000元。
符合申領資格的參保人員第一年于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申請,以后每年于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間到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辦理。逾期不再受理,每年只可申領一次。
有用人單位的,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統一辦理。單位代辦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單位集體申領醫保個人賬戶劃轉專屬健身卡承諾書》一式三份、《徐州市參保人員醫保個人賬戶劃轉專屬健身卡申領單(單位)》一式兩份、《申領單》電子格式一份至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自受理次月7個工作日后,至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領取“專屬健身卡”。
個人參保的,由本人申請,持本人二代身份證(代辦人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至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填寫《申領單》申請辦理,自受理次月7個工作日后,至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領取“專屬健身卡”。
專屬健身卡可用于在定點健身場館支付個人健身消費,購買商業保險公司的健康保險,以及本人(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定點零售藥店購藥,不得移作他用或兌現;申請劃轉的金額一律一次性充入專屬健身卡。目前健身卡只可用于在健身場所消費。專屬卡申請確認后不可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