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昨天,省人社廳下發《關于印發江蘇省生育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準(試行)的通知》,從10月1日起施行。參保人員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實行按單元、病種付費。
《通知》明確,生育保險診療服務項目包括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所需的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以及診治生育引起的并發癥、合并癥和計劃生育手術引起的并發癥所需的診療服務項目。生育保險基金可根據醫療機構級別確定不同的支付額度或比例,以引導參保人員到基層就診。住院床位費的具體支付標準可采取限額支付的辦法,參保人員的實際床位費低于限額的,以實際床位費按生育保險規定支付;高于限額的,在限額以內的費用按生育保險的規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自付。
另外,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內運輸用品、水、電等費用,以及醫用垃圾、污水處理和降溫取暖費等,生育保險基金不另行支付,定點醫療機構也不得再向參保人員單獨收費。
閱讀下一篇
手指被切紙機壓住險遭斷指 市中醫院緊急救手終脫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