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特約評論員 朱昌俊
不少人看到這則消息,感覺又是一個“農夫與蛇”的成語故事,而指責患者家屬的做法。
不過,道義歸道義,對這則新聞的評判,一些細節不容忽視。一是對搶救過程中被毀壞的衣褲賠償,二是對衣褲里存有的現金及證件遺失的賠償。對于前者,應當認為是醫療搶救過程中的必須行為,醫院沒有義務賠償。但對于后者,就要看具體情況了。這一點,醫院急救中心主任承認:醫護人員剪衣服救人的程序沒有錯,但在處理患者剪破的衣物以及隨身物品的方式上,“確實也存在疏忽”。
因此,僅僅從權利與義務的角度來說,患者家屬提出賠償,雖不近人情,但也未必不是正當的權利伸張。
然而,類似現象對醫患關系的“刺激”,仍不容回避。
囿于高度的專業性與相對不確定性,醫生相較而言是一個需要更多社會寬容和信任的職業,動輒得咎只會扭曲正常的醫患關系。當然,醫患關系、醫生從業環境的好壞,構成原因很復雜,因此在求解時,還需要溯及更深層次的改革與矛盾紓解。但不管怎樣,為醫生構建一個寬容的社會環境,是必須的。
美國醫生特魯多有句名言:“有時是治愈,常常是幫助,總是去安慰。”這句話道出了醫生這一職業的“真相”。但反過來說,一個社會在期待醫生行使救死扶傷之責時,也應該對他們多謝理解和包容。當醫患間能夠形成同情之理解的關系,社會才能享有更優質的救治福利。屆時,對待類似患者家屬向醫生索賠“失物費”這樣的新聞,社會也才會有更為平和的心態與“自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