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5月4日下午,我市召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動員會。為推進全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創新發展,確保完成試點工作任務,增進老年人社會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會上發布了《徐州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統計數據:至2017年底全市60歲以上人口占比18%
至2017年底,全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88.36萬,占總人口的18%,未來幾年還將以年均10萬人的速度遞增,人口老齡化日趨嚴重,解決好養老問題迫在眉睫。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去年我市被列入第二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為此,我市研究制定了《徐州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主要目標:提高老年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2018到2020年,通過實施三年改革,進一步加快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政策法規體系,加快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加快提升社區養老服務依托能力,加快提升機構養老服務規模和水平,加快發展具有徐州特色的養老服務產業,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改革,不斷激發養老服務市場活力,全面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融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提高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能力,提高老年人健康養老和積極養老水平,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方案》重點任務:試點期末形成10-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
探索居家和社區養老市場化運作機制。根據老年人服務需求,科學規劃、合理布點,加快推進街道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中央廚房、標準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試點期末形成10-15分鐘的居家養老服務圈。2018年起,鼓樓、云龍、泉山區新建或改擴建上述三類項目,分別按照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市、區兩級按5:5分擔。
落實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面積標準,已建小區未建成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且規劃無養老用房的,鼓勵所在區政府租賃解決,2018-2020年期間租金由市、區兩級財政5:5分擔,2020年后由所在區負擔,福彩發行費給予資助。
《方案》具體實施:試點期末城市托管比例達到60%
要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率。支持社會力量托管運營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專業化、標準化、定制化服務,試點期末城市托管比例達到60%、農村達到30%,使社會力量成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主體。
加大對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的扶持引導,鼓樓、云龍、泉山區街道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標準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持續運營1年以上的,分別給予每年5萬元和3萬元運營補助。支持上述各區依托老年中央廚房開展送餐助餐服務,按年送餐助餐人數給予4-6萬元運營補助。上述補助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5:5分擔。
培育品牌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重點培育打造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運營主體。試點期末,主城各區至少培育2家能夠連鎖運營10家以上、其他縣(市)區至少培育2家能夠連鎖運營5家以上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品牌養老服務機構。
探索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與機構養老融合
養老機構全面輻射帶動居家社區養老。探索機構社區化模式,解決居家養老供給不足、質量不高等問題。支持養老機構托管周邊社區已建成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將托管數量和服務質量作為養老機構星級評定的重要參考因素。打破機構養老與居家社區養老的邊界,養老機構全部打開“圍墻”,將機構內的餐飲洗浴、康復、護理等各種專業化服務延伸到周邊社區有需求的老年人,充分發揮專業資源的最大效用。
大力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
探索社區機構化模式,滿足老年人不愿離家、不愿離開社區的養老服務需求。各縣(市)區充分調動資源,通過改造利用社區現有的公共設施或閑置的物業資源,因地制宜地發展小規模、多功能、專業化的嵌入式養老機構,搭建起居家、社區與機構的橋梁,打通養老服務綠色通道,就近就便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居家照護、家庭病床、康復護理、精神關愛等專業化服務,實現機構養老專業化與居家養老親情化的結合。
打造子女與老人共同或相鄰居住的親情養老住宅
強化家庭養老作用。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依托市場,建設和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與老人共同或相鄰居住的親情養老住宅,探索開展子女護理技能免費培訓。
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及從業人員失信“黑名單”制度,把惡意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從業人員和違規失信開展為老服務的組織納入到“黑名單”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補助資金:2018年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5076萬
市財政局局長姚賓禮表示,市本級預算2018年共安排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5076萬元,其中,機構養老補助資金334萬元、居家養老補助資金992萬元、尊老金補助資金750萬元、預留社區居家養老改革試點補助資金3000萬元。
為規范和加強試點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高質量、高標準完成試點工作任務,市財政局會同民政局,結合近年來我市養老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研究擬定了《徐州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中第十條規定,中央補助資金由各地統籌其他渠道的政府補助及社會資源,重點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龍頭社會組織或機構、企業,使社會力量成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主體。
支持探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制度,進一步提高政府購買服務水平,建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支持探索適合農村實際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模式,滿足農村高齡、空巢、貧困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
探索“互聯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及智能養老技術應用
支持探索多種模式的“互聯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及智能養老技術應用,促進供需雙方對接,為老年人提供質優價廉、形式多樣的服務。支持采取多種有效方式,積極推進醫養結合等。
第十七條提到,各地財政、民政部門應對中央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而2018年度省已下達我市中央試點資金3038萬元,按照市政府研究批準的分配方案,中央補助資金分為基本補助資金、重點項目補助資金和績效考核獎勵資金,分別占50%、30%和20%。
基本補助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依據各縣(市)區老年人口規模、財力狀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基礎等測算。老年人口數采取戶籍人口數,以市公安局統計數據為準。
重點項目補助資金按照各縣(市)區申報擬開展的重點項目數量、投資規模等指標進行綜合測算分配。績效考核獎勵資金對落實改革試點任務積極主動、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給予傾斜支持,主要依據各縣(市)區試點工作任務推進情況、重點項目運營服務情況等方面確定。
根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市民政局按照主城區、其他縣(市)區各50%編制上級補助資金分配方案,市財政局同意后,當年按一定比例預撥各單位,次年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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