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衛生信息:7月3日,市民政局在新城區報業大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調整困難群眾生活保障標準,共有三項內容:一是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二是提高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三是提高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2007年我市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后,每年綜合考慮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群眾生活水平和物價上漲幅度,逐年調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市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確定,從7月1日起,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550元,月增6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維持2017年標準不變,繼續按照每人每月586元執行。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按照2017年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87元測算,從7月1日起,主城區城市“三無”老人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從1223元調整為1292元,月增69元。
2011年,我市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建立了孤兒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不斷提高孤兒養育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按照孤兒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等綜合考慮,從7月1日起,我市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由1936元調整到2130元,月增194元;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由1150元調整到1384.5元,月增234.5元。
■熱點問答
問:低保的條件和低保金是怎樣核定的?
答:凡戶籍在我市的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低保政策有關規定的,均有權到戶籍地街道(鎮)申請低保,由街道(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進行審批;低保金的數額不是按低保標準發放,而是低保標準與家庭人均收入的差額。
問:困境兒童分為孤兒、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能力的兒童、重殘、重病、流浪兒童以及其他類型需要幫助的兒童等。這次提標,除了孤兒的基本生活保障得到了提高外,對其他類型困境兒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有沒有影響?
答:根據規定,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按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的80%以上發放生活費補助;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能力的兒童按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的60%以上發放,重殘、重病、流浪兒童以及貧困家庭兒童,按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的50%以上發放生活費補助。因此,孤兒提標后,父母監護缺失兒童,父母無監護能力兒童,重殘重病流浪兒童以及貧困家庭兒童的基本生活費,也相應得到了提高。對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生活救助政策的困境兒童,按照自愿選擇和不得重復享受的原則,落實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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