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yī)網 徐州精神頻道:當前社會中,不少的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屬因不同的原因,無法繼續(xù)對患者進行護理而離婚。這樣的現象實在是令人痛心,得了精神分裂癥,患者痛苦,家屬痛心,離婚是無奈之舉。那么我們該怎么做才能阻止或者避免精神分裂癥離婚的悲劇發(fā)生呢?
徐州市東方醫(yī)院精神專家靳自斌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疾病發(fā)作期及得到好的治療或預后不良都是不能結婚的婚。如果患有精神分裂癥卻已治愈,建議結婚前雙方到有關婚檢機構進行體檢,以避免遺傳性疾病的發(fā)生。如經證實確實治療后癥狀緩解,并且療效鞏固較好則是完全可以結婚的。
為了更好的避免精神分裂癥離婚的情況發(fā)生,精神病人結婚后還必須定期看病,遵照醫(yī)生的要求治療一段時間,一般初次患精神分裂癥要維持治療三年,多次復發(fā)超過三次以上的宜終生服藥治療,所以需要鞏固一段較長時間。在一定程序上,結婚如果處理不當會增加復發(fā)的機會。對于病情穩(wěn)定的病人,也不要向對方有意隱瞞病情,暫時現象并不保證今后不會影響婚后的家庭生活,明智之舉是在婚前戀愛的時候將患病情況提出來,讓對方考慮,說不定丘比特之箭仍會朝你飛來。
精神分裂癥離婚需要謹慎,對于必須離婚的患者,應在離婚前安排一階段分居生活使患者逐漸適應獨身生活。離婚后的生活也要妥善安排,使患者繼續(xù)得到應有的管理和照顧。家庭最好就這些問題到專科醫(yī)院進行咨詢,這樣有利于患者病情的控制。發(fā)病時患者可能出現一種毫無根據的錯誤想法,懷疑有人要加害于他,或者堅信配偶有外遇,聽到有人議論他與指責他,看見奇怪的影像或聞到不愉快的氣味,如果不能及時安撫還會最終悲觀絕望而自殺,給家庭帶來更大的悲劇。
精神分裂癥患者久病會出現思維貧乏及情感淡漠等癥狀,也許患者智力還相對正常,卻生活懶散,表現得對家人缺少親情,對自己的未來毫無打算,喪失了工作和生活能力,這是精神分裂癥最可悲的結局,殘疾意味著疾病對其正常生活的限制和妨礙,這里須注意如果只是精神疾病不要被當作殘疾人來照顧,因為忽視他們的勞動力和創(chuàng)造力不僅對社會生產力的一種極大的浪費,也是對精神疾病患者的一種不公平的待遇。
徐州市東方醫(yī)院精神專家靳自斌指出,要說明的是,得了精神分裂癥,不管對誰都是一種折磨,我們希望家屬能夠一直陪著患者。但是當出現精神分裂癥離婚這樣的的局面時,家屬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家屬也要多考慮一下患者的感受,安排好他們的治療和護理,不可不負責任的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