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我市藥品質量安全,規范市場秩序,決定從2007年9月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藥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合省局檢查組全面完成制定范圍內的藥品注冊品種現場核查工作。二是開展注射劑類藥品生產工藝和處方核查工作,對藥品生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嚴格執行藥品GMP認證監督整改責任制,做好向注射劑和重點監管特殊藥品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工作,督促轄區內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實施GMP認證,加強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三是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請資料核查工作,繼續全面整頓醫療器械生產秩序。四是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全面實施GSP跟蹤檢查,繼續深入推進“全省萬店無假藥”行動,認真做好《江蘇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檢查實施標準》、《體外診斷試劑經營企業(批發)驗收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加強對廣告藥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利用互聯網站發布虛假藥品信息及銷售假劣藥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醫療器械制劑室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高風險藥品、醫療器械和質量可疑產品的監督抽驗工作。五是加強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監督管理,開展醫療機構用藥用械專項檢查,完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指導藥品生產企業做好對新上市藥品的監測評價工作。六是加強誠信建設,完善、充實《徐州市藥品監督管理相對人不良行為登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藥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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