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健康報》 2012-08-25 第01版專題報道了徐州市政府最新出臺的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最新實施方案明確,以市為單位,統一規范2012年新農合補償政策,進一步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
根據新公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鎮、村兩級衛生機構門診補償標準由2011年的30%提高到45%,一般診療費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60%和80%。方案同時規定,腫瘤、器官移植、終末期腎病、鞏固期精神病人(不含重性精神病人)、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病人,在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發生的可補償診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0%;精神分裂癥、雙相情感障礙、雙相情感障礙等重性精神疾病病人常規治療藥品報銷比例提高到100%,由定點救治醫院免費提供,每月用藥限額200元,超過限額部分的藥品費用和其他診療費用按照70%比例補償。
此外,按規定納入限額收費、定額補償以及農村重大疾病、兒童重大疾醫療保障范圍的住院病人,在市、縣、鎮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新農合報銷比例達到70%,醫療救助對象報銷比例達到90%。
方案還要求提高中醫藥費用的補償標準,規定參合人員在鎮、村衛生機構門診就診的,新農合目錄內中成藥、中藥飲片(頒布國家標準的)補償比例較其他藥品提高10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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