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新聞:《徐州市2013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農村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出臺并2月28日正式實施。今年,新農合籌資標準調整為350元,個人年度住院費用補償封頂線為15萬元,市級定點醫院保底補償標準為40%,農村五保對象實行零起點救助。
個人年度住院補償最多15萬
2013年,全市新農合籌資標準調整為350元,比去年提高50元,其中個人繳費70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要確保達到280元。《方案》指出,未參加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可以參加新農合。
在起付線與封頂線上,村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費用補償不設起付線,省、市、縣、鎮四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補償設起付線,分別為800元、800元、600元和400元。個人年度住院費用補償封頂線為15萬元,納入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農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范圍的病例,住院補償按照相關規定標準執行。
同時,《方案》對門診特殊病種病人補償封頂線進行明確,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終末期腎病(血液濾過、透析、腹膜透析)全年補償封頂線為60000元;鞏固期精神病人(不含重性精神病人)全年門診補償封頂線為5000元;重性精神病人全年補償封頂線為6000元。
市級定點醫院保底補償40%
《方案》規定,參合人員在本縣(市、區)鎮、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門診可補償費用按45%比例補償。
在住院補償上,參合人員在鎮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減起付線400元后,按80%比例補償,保底補償標準為75%;參合人員在縣級定點醫院住院治療,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減起付線600元后,按60%比例補償,保底補償標準為55%。
參合人員在市級定點醫院(正常轉診)住院治療,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減起付線800元后,實行分段補償,標準如下:可補償費用≤10000元部分,按45%比例補償;可補償費用10000—50000元部分,按55%比例補償;可補償費用>50000元部分,按60%比例補償。市級定點醫院保底補償標準為40%。
參合人員到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或市外其他醫院(正常轉診)住院治療,按照市級標準補償,不實行保底補償。
對于非正常轉診病人,包括非急危重癥病例、擇期手術等一般病人,未辦理轉診手續,自行到省、市級定點醫院或市外其他醫院住院治療,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減起付線800元后,按30%比例補償。
農村五保對象零起點救助
在醫療救助標準上,針對農村五保對象,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實行零起點救助,享受新農合補償后剩余醫藥費用在一定限額內100%救助。住院醫療費用救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限額25000元,門診醫療費用救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限額1000元。
對于其他醫療救助對象,新農合補償后,按個人實際負擔部分不低于55%救助。住院醫療費用救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限額25000元,門診醫療費用救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限額1000元。
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合計救助金額最高限額每人每年25000元。
符合救助條件的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在新農合補償達到限定(定額)費用標準比例后,予以限定(定額)費用標準不低于20%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