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信息: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制度,加快建立分級診療體系,近日,市衛生計生委等4部門制定了今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農村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其中村級定點醫療機構一般診療費可按80%補償。
該方案對“新農合”補償標準有詳細規定,僅門診補償就分為4種情況分別對待。
普通門診:參合人員在本縣(市、區)鎮、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部分按50%補償,其中鎮、村級定點醫療機構一般診療費分別按60%和80%補償。
門診特殊病種: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終末期腎病(血液濾過、透析、腹膜透析)、鞏固期精神病人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部分按70%補償。
重大疾病(門診):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A、慢性髓細胞白血病等門診重大疾病患者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部分:重大疾病限額收費標準內部分按70%補償,超限額收費標準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農村醫療救助對象:1、農村特困供養人員。醫療費用實行零起點救助。新農合和大病保險補償后,剩余醫療費用全額救助,醫療費用年度救助上限按照當地醫療救助政策執行。2、農村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符合徐政辦發〔2011〕74號文件的慈善救助對象。新農合和大病保險補償后,個人實際負擔的醫療費用可補償部分按不低于70%救助,年度封頂線不低于新農合年度門診補償封頂線的50%。
相關鏈接:住院補償也有4種具體情況
鎮級定點醫療機構:1、參合人員在鎮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部分減去500元起付線后,按85%補償,不實行保底補償。2、納入鎮級分級診療和按病種限額收費定額補償管理的患者,實行臨床路徑管理和限額收費、定額補償,醫療費用在限額收費標準內的按80%補償,超限額收費標準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全額承擔。
縣級定點醫療機構:1、參合人員(含納入鎮級分級診療管理的病人)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部分扣除800元起付線后,按65%補償,保底補償標準為55%。2、納入縣級分級診療管理和按病種限額收費、定額補償管理的患者,實行臨床路徑管理和限額收費、定額補償,醫療費用在限額收費標準內按60%補償,超限額收費標準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全額承擔。3、納入鎮級分級診療管理病種的患者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補償費用的20%由收治的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市級定點醫療機構:1、參合人員轉診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費用可補償部分扣除相應起付線后,實行分段累進補償: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5%補償;10000元到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55%補償;50000元以上部分按65%補償,保底補償標準為35%。2、納入按病種限額收費、定額補償管理的病種,實行臨床路徑管理和限額收費、定額補償,醫療費用在限額收費標準內部分按45%補償,超限額收費標準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全額承擔。3、納入縣、鎮分級診療管理病種的患者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住院費用不予補償。
市外醫療機構:1、參合人員轉診到市外醫療機構(含省級定點、省級聯網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扣除1500元后,實行分段累進補償,低于20000元(含20000元)部分按45%補償,20000元到60000元(含60000元)部分按55%補償,60000元以上部分按65%補償。省級聯網醫療機構按住院總費用(扣除起付線后)保底補償標準為30%。2、參合人員在市外務工地(或長期異地居住)鎮級及以上醫院住院治療,住院費用可補償部分扣除1500元起付線后,實行分段累進補償,補償標準同市外醫療機構,不實行保底補償。
徐州健康熱線: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