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健康焦點:10月15日,新華社受權播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市場決定價格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關鍵。近年來,我國價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但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還需深化。意見明確了6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
意見提出,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規范政府定價程序,加強成本監審和成本信息公開。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
意見要求,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強化價格、醫保等相關政策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市場調節價政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支付標準。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意見強調,推行涉及民生的價格政策特別是重大價格改革政策時,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做好風險評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實和完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特別是對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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