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患者尤其是慢性疾病患者,對用藥期間醫生開出的肝、腎功能化驗單,頗不以為然。殊不知,藥物具有二重性,它既具有治療作用,又不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如果使用不當,甚至可能會產生比不用藥更為嚴重的后果。
在常用的幾千種藥物中,有一部分屬于水溶性、相對分子質量小的,可直接經腎臟由尿液排出體外,而大部分脂溶性、引對分子質量大的,必須在肝臟分解、轉化為水溶性代謝物,使相對分子質量大的變為相對分子質量小的,再經腎臟由尿液或隨膽汁經腸道排出體外。
正因為肝、腎承擔著如此重任,才極易受到藥物的損害。藥物性肝損害既可以是體內肝毒性藥物劑量的特異質反應;既可以是涉及肝實質細胞或膽汁分泌功能的急性肝損害。據不完全統計,有600多種藥物可對肝臟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而僅對個別患者尤其是、原有肝病、長期西歐酒及特異質者,可引起較為嚴重的肝損害。藥物性肝損害因藥物種類、劑量、使用時間及患者個體素質等因素的不同,發生率及嚴重性也不同,絕大多數患者無明顯癥狀,僅發現轉氨酶升高等肝功能異常,且一般都持續用藥兩星期以上的慢患者。所以,使用有肝毒性藥物者,應每兩星期至一個月查一次肝功能。
腎臟不僅是藥物和藥物代謝的主要排泄器官,也是僅次于肝臟的人體代謝器官。在對藥物的攝取、轉動、蓄積和排出過程中,由于藥物分子與腎臟接觸過多,或藥物濃度過高,甚至發生結晶、免疫復合物沉積等,從而影響腎功能。引起腎毒性的藥物有鏈霉素、灰黃霉素、阿司匹林等。藥物性腎損害癥狀較明顯,可觀察到的尿量變化較大,如少尿、無尿或尿量增加,患者出現水腫、高血壓、高血鉀,化驗可有血清尿素氮、肌酐異常升高等異常表現。故在使用有腎毒性藥物治療時,應經常查尿常規等,以便及時發現腎損害。
醫患之間的密切配合
為了避免或減少發生藥物性肝、腎損害,首先應做到醫患之間的密切配合,患者應將自己的有關病史、藥物過敏史告訴醫生。在用藥過程中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同時細致觀察自己原有疾病的癥狀有無變化。其次應按醫囑服藥,不隨意增加劑量、延長療程或不規則用藥。例如,慶大霉素等氨基糖苷類藥物只要劑量適當,療程不超過10天,則發生藥物性腎損害的危險性大為減少。患有慢性疾病需長期使用經肝臟代謝的藥物者,應注意適時更換品種,因為體內藥物代謝酶的耗竭可使藥物大量蓄積而產生毒性。另外,在治療期間,如已發生了肝、腎功能損害,就應立即停藥,然后由醫生根據藥物性肝、腎損害的程度及時處理。如果發生了較為嚴重的藥物性慢性肝炎,應適當休息、合理營養,以及進行對癥治療,而不要去盲目使用名不符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