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針對長安分局索取贊助費問題發出通報
汲取教訓 舉一反三 執政為民
2006年08月04日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8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向全系統發出明電,就嚴肅查處陜西省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長安分局借更名掛牌之機、索取涉藥單位贊助費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通報。通報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此為反面教材,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牢固樹立科學監管理念,嚴格教育管理黨員干部,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通過艱苦扎實的工作,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今年6月22日,經陜西省西安市編委同意,西安市長安、閻良、臨潼等七個區縣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增加食品綜合監管職能,更名為“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長安分局在更名掛牌之機收取涉藥單位贊助費。該問題被媒體曝光后,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責令長安分局清退了全部贊助費和禮品,并向相關單位賠禮道歉。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問題十分重視,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紀委、陜西省紀委、西安市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迅速查清了事實。為嚴肅紀律,教育有關責任人和廣大黨員干部,根據黨紀、政紀處分條例和有關規定,西安市紀委決定,給予長安分局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通報中指出,嚴禁政府機關利用行政權力以各種名義索要、收受行政相對人錢物,是中央三令五申的規定,是政府部門公正執法、廉潔從政的基本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作為政府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督的部門,更應嚴格遵守這一規定。長安分局的問題,發生在全國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大力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期間,實屬頂風違紀,令人震驚,教訓深刻,充分暴露了該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薄弱、監管理念錯位、法紀觀念淡薄、依法行政滯后、廉政制度不落實等問題。長安分局的問題,反映了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干部隊伍在思想、作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也反映了一些部門和單位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為誰監管、怎樣監管”的問題還沒有真正解決好,這是當前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發生問題的根源所在。對此,全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務必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