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三級審核”。對每一件執法案件都由稽查科負責人、法制員、分管領導逐級審核,做到事實不清不放過、證據不足不放過、程序錯誤不放過,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程序關、量罰關。
二是實行執法反饋。對每一個案件當事人,執法人員都發放一張監督聯系卡,當事人可以根據監督聯系卡上的投訴電話及時向該局紀檢組反映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文明執法、是否有“吃、拿、卡、要”等違紀違規行為。
三是開展執法回訪。該局紀檢組不定期向案件當事人發放《征求意見表》,請監管相對人對案件處理情況和執法人員遵紀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并對反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核實和處理。上半年,該局已發放《征求意見表》100余份,收回100份,滿意率達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