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衛生廳下發《關于加強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醫療單位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并且每個月至少開展一次處方點評。2年內,醫生開5次大處方,應離崗參加培訓;對患者造成嚴重損害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給予相應處罰。《通知》要求,醫院一般每月至少要開展一次全院處方點評,通過不規范處方、不適宜處方和超常處方案例,對醫務人員進行教育培訓。《通知》還要求,醫師在開具臨床處方時,根據患者病情,按照先國產后進口、先口服制劑后注射制劑等原則選擇藥品,還應優先選擇相同品種劑型中價格相對低廉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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