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農村的冠心病患者,到我市二級醫院就診,需要3813元,去鄉鎮衛生院則需要700元。”銀川市衛生局一位工作人員這樣告訴記者。不過,從現在起,同病種醫療費用差距過大的狀況,將在我市逐步得到改善——2010年銀川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正式擴大至全市所有縣(市)區,試點期暫定為1年。
昨日起,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所轄縣級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所有鄉鎮衛生院,銀川市第三人民醫院、銀川市第二人民醫院、自治區第三人民醫院,均納入“新農合”按病種付費試點。試點病種現為77種(組)。
此次試點,將改變“新農合”現有按項目付費方式,實行按病種定額付費,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從而提高“新農合”基金使用效率和實際補償比,防止農民群眾因病致貧。
據了解,“新農合”經辦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參合農民,實行疾病診斷分組管理,按病種進行“打包”付費;對患有多種相關聯的疾病或合并癥患者的費用,按第一診斷病種進行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在收治參保患者入院時,根據個人應繳金額標準,收取該患者住院預交款;患者出院時,憑住院收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住院費超出最高限額的部分,應由醫療機構承擔,參保患者自付及報銷標準不變;住院費小于病種規定最高限額,參保患者自付費用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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