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綜合消息:近日,衛生部醫改辦信息組組長、藥政司副司長姚建紅接受專訪。厘清了大病保障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之間的關系,對群眾關心的大病保障水平等熱點問題作出了解讀。
姚建紅表示,大病保障是在新農合內,針對特定重特大疾病救治,為參合者建立的醫療保障機制。而大病保險是利用部分新農合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為參合者、參保者建立的一項基本醫保制度性安排。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2010年,大病保障針對農村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率先啟動試點;2011年,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農村兒童“兩病”保障試點,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保障工作;2012年,衛生部又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腦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保障試點范圍。各地新農合對重大疾病醫療保障相關病種的實際補償比例原則上應當達到本省(區、市)限定費用的70%左右。
2012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監會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則是大病保險實施的起點。利用部分新農合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在參合(保)群眾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姚建紅說,大病保險政策是以合(保)群眾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作為報銷標準,而衛生部已經開展的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機制是以病種作為切入點,在操作方式上有所不同。具體來講,在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地區,要優先將20種重大疾病納入大病保險范圍,先由新農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進行補償,對補償后個人負擔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補償標準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險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給予補償;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居民,其救助還應與民政部門的救助工作相銜接。力爭通過上述措施疊加,有效避免農村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