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新聞:(記者 陳娟)11月26日下午,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新城區徐州報業傳媒大廈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醫保惠民政策。
今年4月,我市啟動2012年職工和居民醫保“二次補助”,有效減輕“大重病”患者和“低保、特困、重殘”等困難群體的個人醫療負擔水平,醫保基金對大病的保障作用得到了較好的發揮。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從2013年開始,實施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和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形成長效補助機制。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大重病患者、弱勢群體的醫療補助機制,每年根據醫保基金預算增收情況預留專項資金,用于當年大重病患者和低保、特困、重度殘疾人員的醫療補助。
保障范圍:參加市區城鎮醫保職工,一個統籌年度內,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大病醫療救助”的基礎上,因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給予再補助。
起付標準為:以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設定。201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1716元,2013年起付標準擬定為1萬元,與2012年職工醫保“二次補助”的起付標準一致。
報銷比例: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對超過起付標準的,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支付比例,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報銷比例參照2012年“二次補助”標準執行,低保、特困、重殘參保人員,補助比例分別提高10%。
籌資標準:根據規定,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由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元和2元的標準籌集,每人每年籌資36元。
居民大病保險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分別對居民大病保險“組織形式、籌資辦法、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提出明確要求。
組織形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擬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一家保險公司,合作開展居民大病保險,全市統一政策標準、統一組織實施。籌資標準通過招標確定,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
保障范圍:參保人員在一個統籌年度內發生的“合規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給予再補助。銅山區作為試點地區,2013年度與市區同步實施。其他縣(市)從2014年起實施。
起付標準:以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設定。2013年起付標準擬定為1萬元,與2012年居民醫保“二次補助”標準一致。
報銷比例:對超過起付標準的,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賠付”比例,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低于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支付50%;5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支付60%;10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
■鏈接 2012年度二次補助范圍和標準
2012年度,出院結算的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1萬元的參保人員,二次補助的標準,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補助比例,醫療費用越高補助比例越高。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超過1萬元、低于5萬元(含5萬元),補助60%;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補助70%;10萬元以上補助80%;低保、特困、重殘參保人員,補助比例分別提高10%。
徐州健康新聞: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