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就醫信息:王玲帶著兒子張啟明到陳厚德家中看病,但陳厚德和妻子在沒給孩子做皮試的情況下就輸液治療。最終,孩子因急性藥物過敏性休克死亡。陳厚德夫婦二人則因非法行醫罪獲刑。
夫婦家中非法行醫分別獲刑
陳厚德在2012年7月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2013年1月,陳厚德在家中加盟開設藥店,并辦理了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
2015年3月18日12時許,村民王玲帶著兒子張啟明到陳厚德家中請陳厚德看病,由陳厚德檢查聽診后,李翠翠直接為張啟明配藥,在未對張啟明進行頭孢曲松鈉皮試的情況下,李翠翠為張啟明實施了靜脈注射輸液。張啟明在輸液過程中出現藥物過敏反應,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張啟明符合急性藥物過敏性休克死亡。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陳厚德、李翠翠行醫的場所,就是他們自己家、個體藥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兩夫婦在家中非法行醫的時間從2014年持續到2015年3月事發。警方還發現,李翠翠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
案發后,張啟明的父母單獨提出民事訴訟,在本案開庭之后,經雙方協商,陳厚德、李翠翠夫婦共賠償張啟明父母人民幣67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辯護人認為陳厚德有醫療資格,并非是非法行醫,應認定為醫療事故罪,李翠翠非行醫主體,也無獨立行醫行為,不構成犯罪。
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李翠翠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陳厚德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生病就醫一定要去正規醫療機構
法官表示,陳厚德雖然具有醫師資格,并為鄉鎮衛生院的從業醫生,但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在自家經營的非醫療機構的藥店里從事診療活動,且被單位處罰后仍繼續在家中與妻子共同實施醫療業務活動,并造成就診兒童死亡的嚴重后果,具有非法行醫的主觀故意,其不合法的醫療行為應構成非法行醫罪而非醫療事故罪。李翠翠在未取得醫師資格不能進行診療活動的情況下,徑自給就診兒童配藥、輸液,非法行醫致人死亡,其應當承擔相應的犯罪后果。
李翠翠的行為對就診兒童的死亡結果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陳厚德的行為對死亡結果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結合其具體作用及行為,對其予以減輕處罰。
“醫生私自在家執業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較為常見,尤其在離城市較遠、醫療條件較差的農村更為普遍。”法官提醒,生病就醫一定要去正規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切莫圖方便、貪便宜光顧無證醫療場所,否則輕則延誤病情,重則釀成生命慘劇。
(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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