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健康科普:徐州市東方醫院藥劑科郁婷婷帶您了解“基本藥物”。
2002年,WHO將基本藥物定義為:是滿足社會公眾重點衛生保健需要的藥物。基本藥物的選擇要考慮到公共衛生實用性、效率和安全方面的依據以及相對的成本效益。在運轉良好的衛生系統中,應當能隨時獲取足夠數量、適當劑型、質量有保證并具有充分信息的基本藥物,其價格能夠被個人和社會接受。
我們國家怎么說?2009年8月衛生部、發改委等九部門聯合發布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中將基本藥物定義為:“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
通俗點說:基本藥物就是相對物美價廉的常用藥。其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價廉。
一、使用基本藥物,患者能夠獲得哪些實惠?
節省費用:
基本藥物不但本身價格低廉,而且報銷比例高,能夠有效降低群眾的醫藥負擔。
安全有效:
政府在招標采購過程中已經進行了必要的遴選,藥品質量有保障。
用藥合理:
用藥合理:國家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類型醫療衛生機構必須按規定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確定合理比例,并通過規范醫生的處方,避免過度用藥;
方便可及: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就能獲得。
二、什么樣的藥物才能成為國家基本藥物呢?
國家基本藥物的遴選原則: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并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基層能夠配備;合理確定品種(劑型)和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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