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信息:5月16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江蘇省人社廳和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關于調整生育津貼計發標準的通知》。今年起,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的職工,統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原規定職工享受98天生育津貼、晚育增加30天的津貼政策不再執行。我市將嚴格執行省人社廳規定。
生育津貼是給職工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新通知規定,生育津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職工產假、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或者護理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符合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原鼓勵晚育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政策規定不再執行。
徐州健康熱線:0516-857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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