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徐州市居民醫保相關政策有調整,具體情況做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對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進行調整?
調整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的有關政策,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是國家對提高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提出明確要求。國家醫保局、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等三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1〕32號)明確要求:為支持鞏固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水平,逐步擴大醫保支付范圍,2021年繼續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同步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40元。二是確保我市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的現實需求。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斗爭中,新冠疫情患者治療費用全額報銷,住院和發熱門診的核酸檢測費用按照甲類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等費用由醫保基金支付,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預計支出增加11.2億元。此外,近年來國家和省推出的多項醫保惠民政策措施陸續實施,72萬困難群體待遇大幅提升,多種新上市的抗癌藥納入醫保藥品目錄,83種國家談判藥品報銷比例提高,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取消起付線,基金支出持續增加。根據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需要適當調整2022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確保醫保基金穩定運行。三是個別方面的待遇保障和經辦服務事項需要優化完善。近幾年來,國家和省對分級診療、慢性病保障等事項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我們需要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待遇保障水平已經居于全省中等水平的實際,對現行政策進行動態微調,對短板弱項進行優化提升。
二、此次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提高籌資標準。從2022年起,普通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為340元,大學生從210元調整為280元;財政補助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最低標準。
2.適當提高待遇水平。主要有3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降低基層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一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治療起付標準從400元降低至300元。二是提高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水平。對于“兩病” 患者,取消200元的門診統籌起付標準。三是引導雙向轉診。在基層醫療機構首診的住院參保人員,因疾病診斷或治療需要,受該基層醫療機構技術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向市內的上級醫療機構逐級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后,轉入醫療機構的住院起付標準為兩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的差額部分。上級醫療機構治療后,對于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參保人員,由上級醫院開具轉診單,轉至下級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的,轉入醫療機構不再計算起付標準。
3.優化經辦服務。主要有2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調整集中繳費期規定。落實醫療保險先繳費后享受待遇的原則要求,參考省內其他城市做法,將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從每年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調整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3月31日前繳費的,自繳費到賬后即可享受醫保待遇。二是優化新生兒參保規定。對于跨年度參保的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只需繳納參保年度的費用,不再繳納出生年度費用,即可自出生之日起正常享受醫保待遇。來源:徐州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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