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惠報道: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由社會諸多因素引起的精神疾病的發病率也隨之增長,各級政府對精神病人這一特殊的弱勢群體投入越來越多的關注。2013年5月1日《精神衛生法》的施行,填補了我國精神衛生領域的法律空白,對我國精神衛生工作將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在10月10日世界精神衛生日到來之際,筆者就《精神衛生法》的出臺采訪了徐州市東方人民醫院院長曹軍杰。
曹院長介紹說,精神衛生是衛生體系中最迫切需要立法的領域,因為精神障礙患者較軀體疾病患者更加脆弱,他們幾乎在任何一個國家和任何社會階段都屬于最弱勢的群體,患者往往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合法權益常常得不到保障。
新的《精神衛生法》共七章八十五條,對精神衛生工作的方針原則和管理機制、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精神障礙的診斷和治療、精神障礙的康復、精神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的維護等做了明確規定。對于輿論和社會各界關注的“被精神病”問題,法律同樣作出嚴謹規定,為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提供了法律保障,病人在送院、診斷、治療、出院四個環節都遵循“自愿”原則,能夠避免醫院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出現非自愿情形下“被精神病”現象的發生。
曹院長說,作為我國精神衛生領域的國家大法,精神衛生法視野開闊,在關注精神障礙患者的同時,也注重促進民眾心理健康。法律規定了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堅持預防、治療和康復相結合的原則,規定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用人單位、學校、醫務人員、監獄等場所,社區、家庭、新聞媒體、心理咨詢人員等在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方面的責任,對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減少精神障礙發生將產生深遠影響。
《精神衛生法》同時明確了醫生職業行為準則,既規范服務,也能有效保護醫生。對比法律規定,現有服務模式還有許多不合拍的地方,醫護人員只有吃透法律精神,才能真正依法、規范地為患者服務。曹院長介紹說,徐州市東方人民醫院作為全市唯一的一家三級精神病專科醫院,承擔著全市精神衛生防治技術管理和指導及淮海經濟區周邊縣市精神疾病的治療、康復工作。作為精神病專科醫院,學習、宣傳、落實《精神衛生法》更是責無旁貸。該院已經部署全員學習精神衛生法,積極購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精神衛生法解讀本》等刊物,做到人手一冊,組織大家逐條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法律的精神實質,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切實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為加強醫務人員對該法律的認識,積極派出人員參加《精神衛生法》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現已派出二批共8人次外出學習,要求他們學習回來進行宣講;同時醫院將邀請省內知名專家就《精神衛生法》進行專題培訓;按照市衛生局的工作安排,醫院積極組織人員參加《精神衛生法》知識培訓,在全院范圍內組織選拔,組織人員參加衛生局安排的知識競賽。
曹院長介紹說,目前我市已排查登記重性精神病患者3萬余人,其中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疾病的長期性和反復性給家庭帶來了經濟負擔,使得家庭無力承擔沉重的住院費用而放棄住院治療。由于患者的病情得不到及時有效地治療,致使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禍現象屢有發生,嚴重的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最后,曹院長說,維護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的最大矛盾,是精神衛生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解決醫療資源不足是當務之急。近年來,與其他醫療機構隨國民生活水平提高而迅速發展的情形不同,我國精神衛生機構和精神衛生學科受制于種種因素,發展一直比較滯后。新的《精神衛生法》對精神衛生機構提出很多要求,如應配備適宜的設施、設備,保護就診和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傷害,并為住院患者創造盡可能接近正常生活的環境和條件等。“如果連患者無處就醫、醫院條件很差等基本矛盾都解決不了,保護患者合法權益又從何談起”?為提高精神疾病的救治率、就診率、治療率,維護患者合法權益,政府必須加大投入,落實配套措施,盡快解決醫療資源不足問題,讓精神障礙患者真正病有所醫,從而推動精神衛生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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