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晚報?。ㄓ浾?張傳寶 通訊員 丁巧媛) 近日,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群眾反映,徐州市中新大藥房違反規定,擅自替非持醫??ú∪藖y刷卡,經醫保人員查實后,對徐州市中新大藥房作出處罰。
徐州市中新大藥房違反徐州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在沒有進行醫保證歷卡識別的情況下,擅自向參保人員提供服務;另外對非持卡人本人的購藥者,在沒有核對購藥者合法身份證件和沒有登記備案的情況下,予以刷卡使用。共涉及金額121元。違反了《徐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B)第十四條之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醫保中心決定對徐州市中新大藥房違約費用121元不予結算;并按扣除其違規費用的5倍繳納違約金605元;另外扣除2011年度考核分2分。同時提醒各醫保定點單位汲取教訓,嚴格按照醫保政策規定執行,切實維護醫?;鸢踩蛥⒈H藛T基本醫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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