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網 徐州醫保信息:2016年職工醫保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和居民醫保“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即通稱的“二次補助”)已于近期發放。
與往年有所區別的是,因居民大病保險自2016年12月1日已實現系統實時補助,即參保群眾在醫院刷卡結算時符合居民大病保險補助條件的已實時予以補助,各定點醫療機構打出的發票中醫保統籌支付就已包含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補助和大病醫療保險統籌補助兩部分。所以本次發放的居民大病保險范圍是從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間結算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補充醫療保險發放范圍仍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個自然年度之間的醫療費用。
起付標準及制定依據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08號文件相關規定,根據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左右及當年度醫保基金收支結余情況確定當年度的起付標準。
2016年“二次補助”的起付標準為16000元,即個人自付費用減去自費費用后超過16000元的部分,可享受“二次補助”的待遇。
補助比例
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參保人員在醫保結算年度內超過起付標準的合規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部分,按50%補助;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60%補助;1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70%補助。不設最高支付限額。采取差額累進計算的方式。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中低保、特困、重殘人員在其他參保人員支付比例的基礎上提高10%;居民大病保險的個人負擔中包含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的合規醫療費用。
查詢途徑
請參保人員先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查詢。通過查詢可知自己是否享受待遇、可補助金額、是否已經發放及發放途徑等。已發放補助人員,補助金已打入社保卡或領取養老金銀行卡,可至本人社保卡或領取養老金銀行卡所在銀行提取現金。部分參保職工的補助金是由單位提取代發,其補助已由單位代領,可至本人所在單位申請領取。如查詢結果是可享受補助并且尚未領取,才需要到醫保中心大廳申領補助。
“二次補助”查詢途徑有三種:
( 1)可通過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的業務查詢欄目查詢
(2)撥打12333服務熱線進行電話查詢
(3)至徐州市醫保中心咨詢臺進行查詢(徐州市西安南路128-2號,醫保中心服務大廳一樓)
申領辦法
為避免申領人員集中前來引起擁擠、節省參保人員的時間,醫保中心在發放“二次補助”時采取分批分類發放的辦法。
1、部分人員較多的參保單位已由單位集體領取代發。代領代發的單位有:徐州礦務集團、上海鐵路局、上海鐵路公安局徐州公安處、大屯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石化集團管道儲運公司、國華徐州發電有限公司、江蘇師范大學。
2、除單位代領外,已辦理社保卡的參保人員優先發放至社保卡的銀行賬戶內,銀行卡功能未激活的到相關銀行辦理激活手續即可使用。具體是否已發放及發放途徑可先通過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或撥打12333查詢。
3、既未通過單位領取又未有社保卡的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參保人員,在確定自己可以申領“二次補助”后,可至徐州市醫保中心一樓大廳提供材料申領。
申領辦法:
(1)本人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本人銀行卡(存折)的原件、復印件,至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醫保服務大廳辦理。
(2)享受補助的參保人員因殘疾、行動不便等身體或年齡原因,本人確實無法到醫保中心辦理申領手續的,可委托代理人持參保人員身份證、銀行卡(存折)原件、復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辦理代辦手續。享受補助的參保人員為未成年人的,可由父母持父母身份證件和關系證明(如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代為辦理。
(3)享受補助的參保人員去世且或無法提供本人銀行卡(存折)的,可至醫保中心一樓咨詢。(西安南路128-2號,血站西隔壁)
徐州健康熱線:0516-85707122